历史记

李恪

唐太宗第三子

唐朝
吴王

李恪(619-公元653年)唐朝宗室,祖籍陇西狄道,唐太宗李世民隋炀帝之女杨妃的儿子,排行第三。武德三年六月,封长沙郡王;八年,改封汉中郡王。贞观元年,晋封汉王。次年,改封蜀王,予益州大都督。十一年,封为吴王,安州都督。永徽元年,官拜司空,授梁州都督。二年,加授太子太师。四年,因牵扯进房遗爱谋反案中,李恪被长孙无忌诬陷致死。神龙元年,李恪平反昭雪,追赠司空、并重新以亲王礼改葬。

620年(武德三年)六月,时年李恪两岁,以唐皇孙身份封长沙郡王;625年(武德八年),改封汉中郡王。627年(贞观元年),李恪以皇子的身份从汉中郡王(从一品)晋封为封汉王。628年(贞观二年),年仅十岁的李恪被改封蜀王,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的要职,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军事(府治今四川成都),并都并督巂、南宁、会都督府共计三十六州,却以年纪幼小为由没有赴任。

同年,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:‘我看见密王李元晓等都是皇帝的亲人,陛下心怀友爱,仁义比古人还要高,分给他们车辆舆服,委任他们作为藩屏,必须遵守礼仪,以担负属望。我看见皇帝的儿子拜见诸位叔叔,叔叔们也要答拜,王爵既然相同,家人之间应有礼节,怎么能颠倒长幼尊卑呢?臣拜倒于地请求陛下降下训诫,作为永远遵守的法则。’太宗于是下诏对李元晓等说,不必拜答吴王李恪、魏王李泰两兄弟的拜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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